一、报名网址及时间
1.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
2.报名时间:
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女兵:当年7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招收军士报名:
当年3月16日起预报名,原则上截止于当年8月1日。
兵役登记提示:
男兵报名(包括应征报名或招收军士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3. 征集兵员年龄规定:
男青年为当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为当年年满18至22周岁。
二、基本身体条件及体检要求
1. 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①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②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外科:肘关节过伸超过15°或肘关节外翻超过20°,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的,不合格;下蹲不全(膝后夹角超过45°)不合格;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拇外翻超过25度,不合格;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文唇,不合格。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超过2个或长径大于0.8cm,不合格。
2. 体检检查项目:
征兵体检除了要对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方面的项目进行常规检查之外,还要进行血液、尿液、心电图、胸透、B超和心理方面的辅助检查和测试。女青年还要进行妇科检查。
3. 征兵体检标准对文身相关规定: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女青年文唇,不合格。此外,政治考核中对文身也有要求,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不合格;也就是说,文身只要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不管大小、位置,都不合格。
三、征集程序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应征地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体格检查(初检、复检)→政治考核→役前教育→摇号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办理学籍保留
四、应征入伍优先
大学生毕业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建议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在部队服役期间,同等条件下,还可优先选改士官。
五、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货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
六、优抚优待
(一)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对从广州入伍的义务兵,给予按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约14万元。
(二)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
1.按军衔和服役年限发放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约1000元,全年津贴约120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约1100元,全年津贴约13200元。两年津贴共约25400元。
2.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还另有补助。
3.享受公费医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
(三)义务兵家属优待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退役军人部门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城乡统一标准,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
进疆进藏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四)一次性退役金
义务兵和退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荣获一等功,增发15%。2.荣获二等功,增发10%。3.荣获三等功,增发5%。
(五)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士官住房公积金按月拨入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转业、复员后一次性支付给个人。服役期间可以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公积金个人贷款。
士官享受住房补贴,采取“基本补贴+地区补贴”的办法,基本补贴按月计入个人帐户,地区补贴在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六)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服役期间,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国家按同等数额给予补助,退役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将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义务兵服役期间不缴费,退役时按统一标准乘服役年限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士兵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七、选用培养
(一)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
(二)士兵提干
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 1 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三)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四)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八、复学升学
(一)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本科读研
1.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扩大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从2021年起,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项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接下达至有关高校。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四)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
除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国家、省禁止转专业的情形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履行学校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五)免修相关课程
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及赋分办法由各高校制定,课程赋分要体现激励性。
九、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3.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5.公务员等考录优惠
(1)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2)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3)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前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6.非广州户籍大学生落户广州。从我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新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学业且一年内被我市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接收的,可办理落户广州手续;从我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我市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接收的,可办理落户广州手续。
7.广州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 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8.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在军队服役 5 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9.职业技能培训及资助。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按规定享受培训资助。
10.教育部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教育部在“24365 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