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户口迁移证及户口本领取的通知
编辑:孙铭英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

各位同学:

凡是属学校集体户口的,从6月24日开始可以凭相关证件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二、领取地点

番禺校区行政楼210室

三、凭借证件

(一)户口迁到升学学校的,请凭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迁移证。

(二)户口迁到原籍的,请凭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迁移证。

(三)接上级公安机关的最新通知,从今年开始,广州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程序简化了,入户至广州市用人单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本市户籍(具体办理流程见下文附件)。因此,今年凡是户籍迁入广州市用人单位的(含人才市场),均不需要办理迁移证。请凭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领取本人户口本。

四、其他事项

(一)集体办理的,有部分同学由于之前填报的地址不规范,导致无法办理迁移证。请该类同学携带相关证件到保卫处开证明后,前往新造派出所单独办理。

(二)已办理迁移证,未到落户地落户,需要改迁广州市迁移地址的同学,请到保卫处领取迁移证后,持身份证及个人情况说明前往新造派出所办理复户。复户后,按照公安机关最新要求(见附件)办理入户。

(三)属于延期毕业的学生,在延期毕业期间,户口仍可继续保留在学校,与在校生同样管理。延期毕业结束,领到毕业证后,要及时将户口迁出。

(四)目前,仍有个别同学没有报送户口迁移地址,按照今年最新政策,所有毕业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将户口迁出学校集体户。如在6月28日前,不前往保卫处办理迁出的,学校将统一将户口办理迁出,届时户口将无法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高校毕业生落户广州指引



                                                         保卫处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710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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